医疗纠纷源头化解 坚守政法为民初心 ——衡阳市珠晖区委政法委着力打造“枫桥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刘苗 谢警玉 时间:2024-07-03 21:39:50湖南长安网7月3日讯(通讯员 刘苗 谢警玉)近年来,随着医疗服务的普及和民众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纠纷逐渐增多,成为社会治理的难题。衡阳市珠晖区委政法委致力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为本”“调解优先”,公正、高效、便捷地解决医疗纠纷,打造“枫桥式”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提升社会治理的效能和民众的满意度。
健全“三个”机制 确保“矛盾不上交”
信访接待工作机制。面对医疗纠纷调解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珠晖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不断完善医疗纠纷信访接待工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明确责任心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人负责医疗纠纷信访接待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合法合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人员配备、监督机制。珠晖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设有独立的调解室,配备懂法律、熟政策、精业务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法学专家,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积极配合和支持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综合综治、卫计、司法等资源,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功能,指导协调处置医疗纠纷及监督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经费保障机制。珠晖区财政安排专项医疗纠纷调处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制度,在财政预算中专项列支,以奖励形式给人民调解员发放一定的工作补贴,有效保证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独立性、公正性、积极性。珠晖区卫健局督促全区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推动医疗机构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加强医疗机构警务室人员和设备的配备,提升涉医违法犯罪处置能力,致力于平安医院建设。
召开“三个”会议 确保“平安不出事”
定期工作例会。珠晖区委政法委定期组织区卫建局、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及珠晖辖区医院、卫生院召开例会,对纠纷调解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促进医疗机构不断改进工作,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舆情分析研判会。综治、卫建、公安、信访、宣传等区相关部门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设联络员,负责联络协调工作,及时通报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情况。遇特殊情况,经珠晖区委政法委分管医调工作的负责人同意可临时召集会议。针对典型案件,举一反三,进行舆情研判,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医疗纠纷积案调度会。珠晖区委政法委组织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区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辖区“五老”“衡阳群众”召开珠晖区医疗纠纷积案化解调度会,专题研究多年未解决的医疗纠纷积案。2023年成功化解医疗机构长期未办结、医患矛盾激烈、群众关注度高的纠纷案件4起,做到积案清零。
创新“三全”模式 实现“服务不缺位”
全过程参与。充分发挥辖区“五老”“衡阳群众”“社区网格员”“里巷管家”等信息收集、政策宣传、诉求受理、治安服务、纠纷调解作用,形成末端治理体系。全过程参与辖区内患方当事人案件,精准把握患方诉求,协助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做好患方安抚工作。同时监督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公序良俗,医患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全方位办理。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经医患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据保密、回避原则指定2-3名医学专家出具医疗责任咨询意见,作为调解时的参考。审阅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要求、查验现场和有关物品、依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医患双方封存病历资料、查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等方式,调查了解纠纷事实和双方的诉求及其理由。在了解纠纷事实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医患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调解材料,理清纠纷焦点、分清层次,查阅与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政策,确定调解重点,初步拟订调解方案。受理医疗纠纷后,通知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作为第三方全程参与或协助调解。调解过程中,积极、耐心地引导当事人理清纠纷的事实真相,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纠纷争议要点,提出自己的主张,提出证据材料。在查清纠纷事实后,分析纠纷责任,同时进行法治宣传和道德教育工作,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2023年珠晖区各级医疗机构共产生医疗纠纷55起,通过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成功调处55起,调解率达100%。
全周期护航。珠晖区卫健局依法履行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定期检查医德医风教育、平安医院建设情况,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处置工作。珠晖区财政局对医调中心的工作经费和案件以奖代补经费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公安珠晖分局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治安管理,制定和完善医疗纠纷处置预案,明确现场处置工作程序和方法,依法及时处置医疗纠纷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珠晖区委网信办正确引导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客观公正的报道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珠晖区信访局及时告知、引导医疗纠纷信访人员正当主张权利。患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要求及时赶至现场,主动协助做好劝解、引导、稳定工作,配合做好医疗纠纷的处置工作。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全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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