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老养老”闹纠纷 法官上门解心结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傅卓明 刘兵 时间:2022-11-22 16:52:11调解现场。
湖南长安网11月22日讯( 通讯员傅卓明 刘兵)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建设路法庭调处了一起“老养老”案件。
年过七旬的谭某,老伴过世多年,生活来源主要依靠退休的儿子李某。2020年,母子二人就因赡养费问题引发纠纷,经所在社区居委会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按照每个月800元的标准向其母亲谭某支付赡养费。一年之后,李某便每个月仅支付给谭某200元。谭某多次索要遭拒,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建设路法庭庭长陈璐了解情况后得知,李某原系钢厂工人,与前妻离异后,便与谭某共同生活在单位的房改房内。自去年患脑梗塞以来,李某一直在家靠药物治疗,药费每月支出上千元。因此,依靠微薄的退休金已无力支付谭某的赡养费。今年8月,李某获得单位慰问金5500元,谭某拿走了其中的3000元作为日常开支,二人为此发生矛盾,李某索性拒绝支付赡养费。
面对“老养老”难题,陈璐与调解人员前往双方住处,组织了一场“面对面”调解,安抚双方情绪,分析实际困难,释明法定义务,两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承诺每月向原告谭某现金支付赡养费400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在本案中,谭某已是年逾古稀,身体欠佳,无生活来源,李某作为其亲生儿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依此,李某母亲开支其慰问金不能成为他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和依据。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
- 查处虚开骗税企业2410户 2023年湖南挽回税款损失48.2亿元
- 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起典型案例
- 共绘“同心圆”守护“半边天”——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共同主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携手共谋乡村振兴—— 省法院驻大坪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赴企参观学习调研
- 补短板 强弱项 努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
- 方华堂主持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强调:自我加压 砥砺奋进 推动工作更有成效 更加出彩
- 法治护航 快乐成长——湖南高院开展防欺凌、防性侵公益普法宣讲
- 省委政法委召开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7号提案办理座谈会
-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任司法局长(书记)培训班开班 方华堂作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