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司法局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筑牢基层治理法治根基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23-05-12 15:36:13本网讯(通讯员 程艺辉)郴州市苏仙区司法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和《湖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暂行)》文件要求,把建好建强基层司法所作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民心工程,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规范推进阵地建设高标准
按照“分类实施、分步推进、协调有序、全面提升”的原则,对全区14个基层司法所全面开展专题调研,找准查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存在的短板和问题,逐一明确工作目标与创建任务。同时,积极争取镇(街道)的支持,通过改建、修缮、协调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司法所办公场所问题,司法所阵地业务用房面积显著增加,功能布局更加合理,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功能室,办公通讯设备、执法执勤设备等业务装备得到进一步升级改善。目前已圆满完成8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其中良田司法所、坳上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规范推进人员配置高水平
严格落实《关于政法专项编制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和郴州市“两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推进政法专项编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通过内调、外引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优配强司法所长。采用政府购买服务、配备专职调解员等方式,多举措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人员职位岗位准入规定,逐步将法律专业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工作一线。今年,一名52岁的司法所长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5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规范推进法律服务高质量
紧扣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职能,综合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探索实行司法所代收行政复议申请等便民机制,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把司法所法律服务职能向村(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化对基层司法所业务考核,注重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将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评价司法所的重要内容,促使司法所服务质量全方位提升。
供稿单位:郴州市苏仙区司法局
供稿人:程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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